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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远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经工商局批准成立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致力于知识产权领域,为客户提供有关专利、商标、版权、科技项目等一站式知识产权整合服务。远正是由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专利工程师、律师、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师、知识产权顾问等专业人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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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产品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撤消的软件产品,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软件产品的名称必须符合《北京软件产品名称规范》要求。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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